早起是多么痛苦的事情

人似乎从小时候开始,每个早晨就会和非常顽固的睡意做艰苦持久的抗争,只要卷入江湖,肯定身不由己,除非是逃课,否则为了上学,总要那么早的起床,并且过程相当痛苦。


至今仍清晰地记得外婆唤我起床,那个腔调和节奏,她在灶披间冲着二楼大声叫唤我的名字,某某啊,起来啦,七点钟啦。


印象深刻,现在只要一想起来,似乎还在耳边回响的印象深刻。赫赫,间接说明,刺激很深。


小学的后半段和初中的那些时候,每天早上是老妈把我折腾起床的,有一段时间每天的学习都很晚,加上学校很远,要起早,所以越发的痛苦。老妈为了给我抓紧时间,会先捉出我的脚来给我穿袜子。所以,也许那段时间,起床是通过脚丫子上的痛来实现的。同时,广播会开,我不记得这是几点的节目,总之是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相当喉舌状的新闻,开始曲是非常昂扬向上的《歌唱祖国》。顺便,晚上做作业,我也有开广播的习惯,并且总是伴着很晚的一个什么法制节目。一边听着各类案件,一边使劲解几何题目。某夜听到了个相当恶性的案子,惊吓了很多天。


大学里似乎不那么印象深刻,也许是因为我们聪明的把课程都排的不要那么早?宿舍夜里是要断电的,有时候开着的广播就这么嘎然而止,结果第二天很凌晨的时候电来了,全寝室的睡梦都被忽然兴奋歌唱的收音机打搅,于是某室友就会奋力起身去关掉,得以继续睡的我们都觉得这是那么的大快人心。


工作了更加不可以迟到,早起的痛苦程度常常取决于头天晚上熬多晚,像我这样每天都在第二天睡觉的人来说,早上的时光真是相当的难过,有觉睡到自然醒真是天大的快乐。


我的睡眠很浅,常常醒来,这时候如果发现时间还早,还很有余裕可以使劲睡的话,就会很高兴,翻身狠狠再睡。


但正式召唤起床的闹钟,总是比想象中的,来得要快。


那迅雷之势真让我来不及掩耳盗铃。